1.改订内容
2.变更内容
-体积能量密度低于400Wh/L 的产品也归为认证对象(2016.04 开始)
-可携带产品细分:使用在移动产品里面的电池也属于对象
-需要构造检查及品质文书,航空运输证明
-K62133废除(2015.08截止)
-之前发行的K62133证书从发证日开始五年有效,但是安全基准改订后生产的产品要符合改
订后的安全基准(电气用品安全管理运用要领第38条)
-附件05,K62133安全基准发行的电芯报告在申请KC62133时视为无效(也就是旧版本的电芯测试报告都是无效的)
3.认证所需事项